甘肃省东西横跨1600余公里,历史上曾是沟通西域、稳边固疆的战略要地,也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重大战略的重要地区。截至2020年底,全省9项生态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黄河流域各市州PM2.5浓度均值全部达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兰州市优良天数312天,创历史性新高,“兰州蓝”已成为“常态蓝”;38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约17个百分点;土壤环境总体安全可控,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
甘肃省是如何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的?在持续巩固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如何延续“十三五”时期的良好势头,增强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续航能力?针对这些问题,本报特约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杨建武撰写署名文章,以飨读者。
在甘肃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对甘肃省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通过五年的工作实践,甘肃省生态环境质量达“十三五”以来最好水平。这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生态文明思想引领指导的结果,是甘肃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高位推动的结果,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通力协作、狠抓落实的结果IM电竞,也是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忘初心使命、甘于牺牲奉献、舍小家顾大家、无私忘我,奋力拼搏的结果。
强化政治担当,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力军和排头兵,甘肃省生态环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习对甘肃省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现实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甘肃省制定出台了《甘肃省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覆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54个部门和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成立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的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甘肃省委省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纳入省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省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强化生态环保目标责任管理,将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省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定出台《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构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系,设立5个正县级建制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履行派驻监察职责。对重点任务落实不力、生态环境质量出现反弹的地方,采取预警通报、行政约谈、区域限批等方式,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已对全省14个市州和兰州新区开展了一轮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共反馈整改任务575项,转办问题1715件。截至目前,整改任务已完成516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已全部办结。目前,已启动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计划于2022年完成本轮省级督察全覆盖。
秉持创新思维,不断健全体制机制,稳步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甘肃省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生态环境监管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先后颁布实施《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甘肃省自然保护区条例》《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环境要素的地方法规体系。推动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出台损害调查等6项配套制度,组织抓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全力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及信息化平台建设,初步建成“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模式。制定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和监测监察执法垂改任务,强化统一行使生态环境监管职责。
坚持底线思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甘肃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祁连山专项督察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钉钉子”精神一抓到底,严防问题反弹,防止力度弱化,切忌降低标准、简单过关。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按期完成,由乱到治大见成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6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58项,转办的1984件信访问题已办结1982件。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51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转办的2643件信访问题办结率98.7%。全省“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自查发现的1845个问题已整改1825个,自然保护区内新增人类活动疑似问题点位和面积呈现出“双下降”趋势。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4+1”专项执法行动,会同“公检法”系统开展打击黄河流域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形成有效震慑。青海省木里煤矿事件发生后,甘肃省引以为戒、主动作为,再次组织开展全省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持续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守牢生态环境底线、红线。
甘肃省聚焦重点领域、关键问题及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调度、督促督办及成效考核,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努力实现“天蓝、水绿、土净、沙固、减碳”,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方面。甘肃省作为黄河战略重要地区和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视察甘肃省时的殷切嘱托,始终把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把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放在压倒性位置,用实际行动同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甘肃省强化上游意识、担好上游责任,立足将黄河打造成幸福河的目标,系统谋划黄河流域污染防治新篇章。研究制定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基本思路、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启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工作,完成黄河流域4个水系36条重要干支流八大类22小类排污口排查工作。初步建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和成果展示系统,形成“2+4”成果报告(《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水资源调查报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调查报告》《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估报告》《环境风险调查评估报告》),被生态环境部列为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三个试点省份(甘肃省、青海省、山西省)之一。组织编制《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专项实施方案》,积极谋划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重点工程项目。
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方面。甘肃省强化生态保护监管,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出台《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办法,着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组织开展2015年-2020年甘肃省生态状况遥感调查评估、祁连山地区和黄河流域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成效评估,构建“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监测网络,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手机APP等方式开展实地核查,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现代化监管能力。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成效进行科学评估,结论显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总体稳定、局部向好;水、气、土壤等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大力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工作,2017年以来,平凉市、张掖市、两当县、崇信县、迭部县等5市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称号,古浪八步沙林场、华池县南梁镇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积极开展“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和《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宣传活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指导各地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调查和评估,不断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
打赢蓝天保卫战方面。甘肃省坚持优化“四大结构”调整,紧盯大气污染防治“四个重点”,深入治理工业、燃煤、机动车、扬尘“四类污染源”,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业窑炉综合治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大气污染“冬防”攻坚“四大行动”。2018年以来,甘肃省累计完成43台1516.5万千瓦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整治“散乱污”企业1072家,完成1.3万台、5.72万蒸吨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建成运行煤炭集中配送一级市场108个、二级配送网点2862个。建成113个省级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和14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微测网,建立大气污染治理“网格化”监管体系。完成全省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电子化闭环管理机制建设,打通“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网络系统。与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开展战略合作,联合兰州大学共建大气组分超级站。“兰州蓝”正在由“浅蓝”走向“更蓝”。
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甘肃省立足水污染治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保护,围绕“保好水、治差水”的目标,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全面完成了地级、县级49个地表水型水源地156个问题整治和203个“千吨万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任务,全省18条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完成整治并达到住建部“长制久清”要求。同时,统筹推进工业企业、城镇生活等重点领域污染治理,督促全省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全面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及地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明显提升,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提前完成了39个码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任务;组织全省沿江河湖库1958家企业完成了环境风险评估并划定环境风险等级。构建跨界流域联防工作机制,提请甘肃省政府与宁夏、陕西、青海、内蒙古、四川5个相邻省自治区政府签订了《跨界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控框架协议》,积极与宁夏、青海、四川等省自治区商议签订黄河流域生态补偿协议,开展祁连山地区黑河、石羊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在推进净土保卫战方面。甘肃省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防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安全利用受污染耕地6.71万亩、严格管控受污染耕地1.53万亩。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更新发布《甘肃省2020年度疑似污染地块清单和污染地块名单》《甘肃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建成全省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实现所有县市区全覆盖。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累计完成2689个建制村整治任务。截至2020年底,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8.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面。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十四五”规划、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均做出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甘肃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党中央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配合发改部门积极构建甘肃省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初步形成了“1+9+21”方案体系,包含1个总方案,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城市及园区等9个分领域分行业的碳达峰方案和科技支撑等21个保障方案。
在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方面。甘肃省在全国率先开展提升环境应急能力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专项行动,建成15个省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设立15支相应救援队伍。持续开展全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省级督察,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28起。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着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是党中央对生态环境系统的政治要求,甘肃省坚决扛起打造陇原生态环保铁军政治责任,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守护陇原大地的秀美山川。制定《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会议每月听取部分直属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开展对直属单位的内部巡察,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方针,严把政治关、能力关、素质关,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培养锻炼干部、考察识别干部。规范佩戴党徽、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在省级环保督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工作中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常性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组织重点敏感岗位县处级干部参加“党风廉政大讲堂”,观看警示教育片,教育党员IM电竞、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组织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参加“阳光在线”直播节目,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作风转变,展现生态环保铁军良好形象。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2015年以来,甘肃省先后投入环保专项资金65.29亿元,用于支持重点污染治理项目、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工作。认真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坚持绿色发展导向,严把环评审批关,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重点项目对接推进制度、难点项目集中督办制度、项目受理倒计时制度,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推动省列重大项目顺利落地。配合设立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基金,筛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基金支持。联合省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支持民营企业绿色发展。完成650余家重点企业的省级清洁生产审核。连续三年完成109家重点排放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确定19家发电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积极服务核产业发展,抓好中核甘肃核技术产业园、放射性废物处置场等重点项目落地服务工作。
聚焦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甘肃省聚焦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35年和2050 年总体目标,加快形成与治理任务、治理需求相适应的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完善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实现从“要我环保”到“我要环保”的根本转变。不断优化生态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测、信息、科研、人才队伍等能力水平。IM电竞